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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事通 / 2018-09-05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其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一份高质量的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到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什么是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围的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的保护范围,以被批准的权利要求为内容。判定他人是否侵权,也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依据。因此,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核心。
权利要求书的种类
1、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又称“独立权项”或“主权项”。是指无需用其他权利要求来确定其范围和含义的完整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在专利申请中,如只有一个权利要求,即是独立权利要求。但如果两个权利要求是相关的,符合单一发明构思的要求,不从属于其他权利要求也称为独立权利要求,可包括在一项专利申请中。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2、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又称“从属权项”,是跟随独立权利要求之后,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或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是独立权利要求的下位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改进,本身必定落入独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但通过增加新的技术特征进一步优化和限定独立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与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同,但反映更加具体。从属权利要求可以从属于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从属于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内容一般包括其所引用的前述权利要求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内容两部分。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1、判断侵权的依据:判断是否侵权时,将产品与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是否侵权。
2、专利权保护的依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3、申请日后修改的基础: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撰写小技巧
1、技术特征的上位概括
技术交底书中对于技术方案的描述通常是非常具体的,在提炼过程中应当考虑每个概念上位概括的可能性。适度的上位概括能够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使专利权人利益最大化。
但需注意,不能无节制地上位概括,范围越大意味着涵盖的现有技术越多,专利被驳回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
2、减少非必要技术特征
一项权利要求包含的技术特征越少,其保护范围越大。
因此,为了合理扩大保护范围,应当在撰写权利要求时甄别出非必要技术特征,将其从独立权利要求中去除,另设从属权利要求。
但是申请人往往无法判断哪些技术特征属于非必要技术特征,此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从解决技术问题的角度来看写好的权利要求的每个技术特征,如果缺少哪个技术特征依然可以解决问题,那么该技术特征就是非必要技术特征。
3、做好权利层次设计
一件高质量的专利,其权利要求必须是经过严格设计的。
层次设计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独立权利要求的层次设计,一件专利中应当包括若干组独立权利要求,而这若干组独立权利要求应包括产业链上下游的保护主题,也应包括产品和方法等不同类型的保护主题。
二是从属权利要求的层次设计,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在独立权利要求限定的最大保护范围下,设计出若干层次的保护范围,构建对某一保护主题的立体化保护。
4、从维权角度思考撰写质量
权利要求书撰写的质量如何,从后续维权的角度来审核是关键。维权角度来审核一般需要审核举证难易程度和规避可能性。如果举证不易,则应该考虑保护的角度,例如用方法的角度限定产品举证难度大,则可以考虑从性能参数的角度进行保护。如果存在规避可能性,则应当将规避方案纳入保护范围,或者布局新的专利进行保护。
5、撰写完毕检查不可少
整个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都需要反复审核。审核可以查缺补漏,对整个文件的完善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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