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疑难解答
公事通 / 2018-10-10
相信有不少的企业2019年国家高企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启动
公事通特意结合多年高企申报经验
为大家梳理国高认定中比较常见的疑难问答
Q:如果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成功,下一次申请时,使用过的Ⅱ类知识产权还能继续使用吗?A:可以。注:有效的I类知识产权可以多次使用于高企申报,II类只能用1次!
Q:Ι类知识产权在第二次使用时,评分分值是否会与第一次使用有所不同?A: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A:Ι类知识产权1个、或者II类只是产权6个,如达到10-15个以上的通过率则较高。
Q:事业单位能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于行业领域是否有要求?A: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的单位均可以申请认定,包括事业单位。对于行业领域没有要求。
Q: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还需报送资料吗?A:为强化认定后续管理,此次修订新增了企业在获得资格后每年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义务,即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A:这个前置条件是至关重要的,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之前,必须将所做产品与高新技术领域进行充分结合,确保产品符合高新认定领域。
Q:如何体现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A:尽管可能从事的是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单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批量生产、加工制造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若想建立科技成果的不断转化,应从立项源头就应做足准备,对未来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做好定位。通过研发团队的持续努力,为客户打造更为完美贴切的高技术产品。
Q: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或服务,能否算做多次转化?A:几个成果转化的就计算转化几次,但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
A:研发活动是评判高企的重要指标,需要企业提供做了哪些研发活动的说明,如项目立项证书,成果验收报告,查新报告,专利等研发活动的辅助证明材料。
Q: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是否需要设置规范的研发费用明细账?A:需要,有的企业未设置专账核算研究开发费用,而是用辅助账替代是不规范的,存在严重的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