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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认定6个软著够吗?

公事通 /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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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要求是6个软著/6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发明专利。

但综合以往的实际情况来表明,这个要求往往不够用。

  

并且大部分企业在认定国高时都是以6个软著来进行提交,因为专利申请时效相对较长。

另外,软著作为申报国高认定的条件,只能使用一次,除非申报没有成功,则可以用来下次申请。

可以看看几个案列:

案例一:某软件企业填了10项软著,但近上次申报时用过6项,必然扣分。专利虽然取消近三年的限制,但Ⅱ类知识产权只能使用一次,对于2016年申报高企,2019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一定要做好知识产权准备。


 案例二:企业有6项软著,表面上已经满足基本要求,但是专家评审时认为,其中两项软著在技术上根本没有丝毫的区别,于是只认可了其中一项,导致扣分。 


案例三:企业只有一个发明,但是评审时发现,这个发明的权利人不是申请主体,且这个发明未缴年费已经失效,自然就是0分。


 

不难看出,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重复使用、高企申报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知识产权在高企申报中处于核心地位,知识产权失分就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等都可能不被认可。

 

所以在高企申报之前,企业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布局和管理,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需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相关技术,要确保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得到更多的分数,切勿把管理方法中知识产权的最低基本要求或者门槛性要求作为企业申报的最高需求。


其次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明确受让等形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得分很低,独占许可已经不被认可,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一定要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人均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仍在有效期,避免知识产权未缴年费和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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