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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落户补贴等你拿!

公事通 /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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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户人才引进补贴,各区级额外补贴详细申请流程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申请租房补贴的要求: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区级人才引进补贴

 

一,龙华新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15000 硕士25000 博士30000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市租房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龙华区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龙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受理材料:

1.《龙华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表》

2. 身份证

3. 社保金融卡

4. 龙华新区用人单位1年以上劳动合同

5. 社保部门出具新区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社保缴交记录证明

受理流程:

1. 网上登陆办事大厅系统,进入龙华分厅进行注册。

2. 在线填写信息,上传受理材料扫描件

3. 审核。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上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4. 公示。在新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 拨付。拨付至社保金融卡内。

 

二,龙岗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15000 硕士25000 博士30000

申请条件:深圳龙岗户口,招调通知或者介绍信下发后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龙岗区人力资源配置科(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607室)

受理材料:

1. 《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 毕业证书

3. 学历验证报告

4. 申请人身份证

5. 申请人户口本

6. 人才引进文件(在职人才提供《调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提供《留学生介绍信》)

7. 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8. 申请人社保清单

9. 申请人获得市级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以及历史明细查询单

受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材料

2. 受理审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规定受理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 公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资助名单5个工作日。

4. 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资金进行支付。

 

三,宝安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15000 硕士25000 博士30000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市租房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注册地点和纳税地点均在宝安区内。

受理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配置科(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3室)

受理材料:

1.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 身份证

3. 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 人才引进文件(在职人才提供《调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提供《留学生介绍信》)

5. 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 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受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以单位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受理申报,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3. 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通知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申报材料

4. 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5. 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批

7. 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核定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拨付手续。

 

四,福田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硕士12500 博士15000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市级补贴领取结束后可以申请,介绍信下发后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福田区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福田区人力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B座。)

受理材料:

1. 申报人身份证

2. 申报人户口本

3. 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

4. 《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5. 申报人社保清单

6. 申报人银行卡

7. 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8. 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9. 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

10.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

受理流程:

1. 申报:申报人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 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 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

4. 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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