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美籍华人虽然入了美籍,但是家人亲属还在中国,例如亲属关系、财产继承或生意往来等情况还是会涉及身份的问题,如何证明现在“英文名”的自己和入籍前“中文名”的自己是同一个人?
公事通会帮您起草一份《同一人声明书》,公证后的声明书及国务院认证和中国大使馆认证后的文件方可以在中国正常使用。如果是在联邦法院改名,还需将改名证明交国务院认证,因为美国法律不允许公证员公证法院签发的文件。当然交给公事通,美国认证的麻烦都由我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