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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各市“国家高新企业”补贴情况
公事通 /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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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提交高企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2、深圳:南山区10万、福田区首次认定20万、龙华区认定20万、龙岗区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10万、宝安区10万、罗湖区30万、坪山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20万、大鹏新区20万或者10万、光明新区最高30万、盐田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5万


3、珠海: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获得市级创新基金立项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资助额度上增加5万元


4、东莞: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1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


5、佛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6、中山:新认定高企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补助5万元;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资助1000元


7、惠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企业资助5万元


8、江门: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各分担5万元


9、茂名: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8万元,首次认定10万元,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企20万元,区内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5万元


10、清远:企业通过受理3万元,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7万


11、阳江: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


12、潮州:对首次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过去三年没有高企资格),给予补助20万元;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通过复审或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13、云浮: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对孵化器内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10万元。对高新区内企业获得高企资格的奖励10万元,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3万元


14、河源: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


15、梅州: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6、汕头: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


17、顺德: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新入库培育而未享受广东省科技厅入库补助的企业给予补助5万


18、湛江:对获得认定的高企、省级创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高企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符合申报条件,但评审未通过的企业给予补助3万元。对新引进的国家高企,给予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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