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商务旅行卡(下称“旅行卡”)持卡人须凭旅行卡及卡背面注明的对应有效护照,直接入出获批经济体,每次停留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不超过60天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文莱、墨西哥、秘鲁、智利不超过90天,并可享受快速通关便利。
但澳大利亚、新西兰在旅行卡方面存在着“签证覆盖”问题(即旅行卡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不可再申请两国其它任何种类签证,否则签证一旦获批,旅行卡所承载的相应签证将自动失效)。同时,澳大利亚、新西兰对持卡人入境目的严格限定为商务活动,曾多次以入境目的不符为由拒绝我方持卡人入境。上述情况对我方持卡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开展商务目的以外活动造成了不便。
目前,澳大利亚就“签证覆盖”问题出台便利措施,扩大旅行卡所承载澳大利亚签证适用范围,有关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一、旅行卡承载澳大利亚签证适用范围
旅行卡承载的澳大利亚签证为600类短期签证,可用于除医疗目的以外的旅游休闲、探亲访友及短期商务活动(包括商务考察、谈判、会议等)。
二、旅行卡关联对应护照为普通护照的情形,即持卡人为民营、三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只要旅行卡承载的澳大利亚签证尚在有效期内,持卡人凭旅行卡及卡背面注明的对应有效普通护照赴澳大利亚进行商务活动,无需再办理签证。持卡人以非商务目的入境澳大利亚的情况下不可出示旅行卡,不能使用旅行卡专门通道,可直接凭卡背面注明的对应有效普通护照走一般通道入境(即目前澳大利亚还可用于:旅游休闲或探亲访友)。
三、旅行卡关联对应护照为公务普通护照的情形,即持卡人为国有企业中方(大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