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出生,无论其父母当时是否具有德国国籍,在出生时均需及时做出生登记,同时申请出生证明书。德国出生登记的主管部门是市镇的民政部门,在各妇产医院均有办公处,可直接领取表格递交申请。德国出生登记的内容是出生者姓名、国籍、出生地点和日期、父母双方的姓名和国籍。如有特别需要,也可申请国际标准格式的出生证明,由德文、法文和英文三种语言记载出生信息。
而当德国出生证明在中国使用的时候,就需要对出生证明进行公证领事认证了,那么如何办理呢?公事通整理如下:
首先:文件公证,一般情况下,文件公证的受理机关,是由出具文件原件的具体单位决定的。德国各级行政部门所出具的文件,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受理初次公证;德国各级法院所做的司法判决,一般由本级法院的相应部门受理初次公证。此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法庭宣誓翻译所做的翻译文书,由本辖区所在的州级法院负责受理初次公证。
然后:文件认证,是指德国联邦外交机构确认初次公证文书上官方办事人员签字真实性的手续,德国联邦外交部目前将这项职能委托给位于科隆市的联邦行政管理局(Bundesverwaltungsamt)代办,德国境内所有认证的手续都需在此办理。只有经过认证的文书,才能提交给中国驻德国使领馆认证。
最后,领事认证,手续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辖区的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受理,柏林大使馆领事部受理柏林市和勃兰登堡州、梅前州、萨克森州、萨安州、图灵根州五个东德联邦州的领事认证,汉堡总领事馆负责受理汉堡市、不来梅市、石荷州和下萨克森州的领事认证,法兰克福总领事馆负责黑森州、莱法州、萨尔州和巴符州的领事认证,慕尼黑总领事馆负责受理巴伐利亚州的领事认证,杜塞尔多夫总领事馆负责受理北威州的领事认证。
如果你有德国文件公证认证相关问题,或者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