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通 / 2018-10-08
国庆假期结束,是不是还在恋恋不舍呢?
别伤心,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已经开始执行了!
一般来说,大部分企业和单位都将在国庆假期后陆续发工资。今年十月大不同,因为本月起,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税率开始执行。
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方案,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从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税起征点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假如某员工10月1日后拿到的是8月份的工资,仍然能享受到减税政策的红利。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这次个税方案已经确定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这6大专项纳入税前专项扣除项目,如果专项扣除制度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个税起征点实际上高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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