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哪些外国人能办理"永久居留权?"
公事通 / 2019-07-11
永久居留权又叫“中国绿卡”,被誉为世界上最难办里的证件之一。获得中国的永久居留权可以享受类似中国国民待遇。
不少人吐槽说各地公安出入境官网和相关资讯网站的政策文件很多很详细,但就是看不懂,找来找去,外国人到底符不符合办理?符合哪一条?搞得一头雾水,费时费力。
公事通每天接收很多“外国人永久居留权”、“工作许可证”和“各国的无犯罪、出生证明及学历认证”咨询,根据我们的经验,汇总一个简洁版的“永久居留权”办理条件,供大家对号入座。说明一下,以下内容为2019年7月深圳及粤港澳湾区的相关政策,如有调整,可关注公事通公众号,恕不一一通知。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粤港澳大湾区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6个月。
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外籍高层次人才,持“人才”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连续在广东省工作满3年。
外国人在广东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连续4年工资性年收入(税前)达到40万元人民币以上,每年缴纳工资性个人所得税7万元人民币以上。
在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重点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担任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纳税记录良好。随行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
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公民(具有深圳常住户籍的)或者为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未满18岁且未婚。
具有深圳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满5年,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以上是办理永居的基本条件,我们将繁杂的办理要求浓缩成简单几个字,目的是方便大家查询。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一项,并想了解更多办理细节,可以随时咨询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