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经济全球化及知识全球化的影响下
各大企业为寻求发展
使之国际专利的需求量是越来越大。
而目前,企业或个人想要申请国际专利
主要有两种途径
PCT申请和巴黎公约申请
那两者之间到底有哪些区别呢?
巴黎公约途径是指申请人依据外国专利法,按照《巴黎公约》作出的专门规定,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和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外国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的途径。
PCT是英文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缩写,即专利合作条约,它是《巴黎公约》下一个方便专利申请人获得国际申请的国际性条约,实质是对巴黎公约的一个补充,是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目的就是为了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巴黎公约是可以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
PCT只能受理发明和实用新型,所以申请人如果需要在外国申请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就只能选择巴黎公约这一种途径。
巴黎公约效力范围较窄,一表一国,分别申请,且申请材料需用指定语言,并只在提出申请的单一或者少数几个国家有效,麻烦程度较高。
PCT效力范围较宽,一表多国,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申请材料可用母语,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
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审查方式是直接进入国家阶段走正常程序,时间相对较短
PCT途径要先进行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参考,评估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国际阶段通过后、国家阶段申请就比较容易,但时间相对较长。
发明人如果希望自己的发明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进入申请国家的国家审核阶段,以便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可以选择巴黎公约途径,因为它只需要12月。
但是通过PCT途径进入申请国家的审核阶段就需要花费大约30个月的时间。
巴黎公约申请外国专利时,要向所有要求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的专利局缴纳专利申请费用,导致缴费手续繁琐,并且申请进入的国家数目较多时,申请人短时间内支付的费用也会随之增加。
PCT只需向受理局缴纳国际阶段费用,国家阶段再分别缴纳,简化了缴费手续,对于专利申请国的数目较多、申请人选择PCT途径会比较适合一些。
随着国际市场范围的不断扩大,一项专利产品进入某个国家是否能够获得最大化市场,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调研才能确定。准确选择目标国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申请外国专利的可用时间提出了要求。
如果申请人对于自己的产品有足够的信心。就可选择巴黎公约来申请外国专利,只需要12个月就能进入目标国的国家阶段的审查。
如果申请人对自己的产品并没有十足信心或者希望有更久的时间来进行市场调研,可以选择PCT途径来进行国际申请,因为它比巴黎公约多出了整整18个月的时间,能够保证了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去选择确定目标国。
综上所述,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 利用PCT途径是适宜的。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 而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当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 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