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走出国门的企业越来越多,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也被众多企业所关注,其中国际专利也不例外。
目前,申请国际专利最主要的途径就是走PCT申请,与其它途径相比,PCT途径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同时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这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很大方便。
那么,PCT国际专利是如何申请呢?
在申请的过程,又有哪些问题需要着重注意呢?
申请流程图
1、国际申请阶段
一般情况下,PCT申请应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PCT专利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就要指定该申请将在哪些成员国有效,这些被指定的国家称为“指定国”。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PCT指定受理局,只接受中国的国民或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中有多个申请人时,至少有一个申请人的国籍或居所是中国。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中文、英文两种语言。
2、接受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专利性审查
PCT受理局将对受理的PCT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则将国际PCT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3、 国际检索
PCT专利申请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国的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做出国际检索报告。
其中,国际检索PCT专利申请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作出国际检索报告。该检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尽快送交PCT专利申请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
自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日)起满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做出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送交该PCT专利申请要求的“指定国”的专利局。
4、国际公布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 18 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5、国际初步审查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国际初步审查程序不是强制性的。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是为了就该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意见。该审查意见对各个“指定国”没有任何约束力。
在参加《专利合作条约》时,有些国家不受PCT第二章约束。申请人请求国际初步审查时,只能从受PCT第二章约束的指定国中选定一些使用国际初步审查结果的国家,这些国家被称为“选定国”。
中国专利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后,将提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并由国际局转交申请人,同时国际局还将国际初步审查报告送交该申请的“选定国”。
申请人可以依据中国专利局作出的国际检索报告、国际初步审查结果,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即是否进入国家阶段(向其他国家申请)。
6、指定国家阶段
申请人必须在自优先权日30个月(在某些国家可能是20个月)内办理进入指定国(或选定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缴纳国家费用,递交翻译成该国语言的国际申请的译文。然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注意问题
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申请人可通过PCT途径同时申请中国和外国专利。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第一次申请即提出PCT国际申请的,该申请的指定国应包括中国。
3、确定在每一个指定国申请专利的类别。
4、要确定发明人和申请人。若一项发明有多个发明人时,应根据其对发明构思实质性特点所作的贡献大小确定发明人的先后顺序,并要准备好发明人的英文姓名(汉语、拼音)和地址。
5、确定是否要求优先权。申请 PCT 专利的一般都先申请了中国专利。可以将第一次的中国申请作为 PCT 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文本。申请人对在先的申请文本不够满意,可以修改,但修改的内容超出原申请文本内容的范围,其超出部分就不能享受优先权。
6、不要求优先权直接向该外国提出申请,另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并非巴黎公约和PCT的成员国,只能依其国家法的要求提出专利申请,如台湾不是PCT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