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通 / 2018-10-30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粤府〔2018〕6号)
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调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五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最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我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任务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三)普查方式。一是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摸清我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二是通过普查员对属于普查对象的非网络直报单位上门进行逐户登记采集普查数据,三是网络直报单位通过国家网络直报系统直接报送普查数据。
普查时间
(一)标准时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二)工作时间。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结束,时间跨度3年。
深圳各区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系方式
南山区
福田区
罗湖区
盐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龙华区
光明区
坪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