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通 / 2018-12-05
2018年12月4日,深圳社保局发出《社保稽核(监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事通工商客户虽然全部都已经合法做了社保登记,但还是提醒深圳广大企业主注意。
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
1.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行为的处罚
2.对缴费单位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未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处罚。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行为的处罚。
4.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社保费缴纳情况
5.对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处罚
6.对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行为进行处罚
7.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的,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
8.对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的处罚
9.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处罚
10.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11.对单位、个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处罚
12.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3.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14.对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处罚的项目很多,请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