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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粮食生意,从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做起

公事通 /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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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粮,心里不慌。还记得今年春节有一波小小的食品短缺吗?

疫情过了,大部分人就忘了这事。可是我有一个朋友,经过这次,对粮食开始情有独钟,不能忘怀,觉得这是个涉及民生的大市场。本身经营食品企业的他,一定要我帮忙申请《粮食收购许可证》,真是独具商业眼光。


如果你也对粮食行业感兴趣,我想,这篇申请指南肯定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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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么人可以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呢?


  1. 法人应具备注册资本(资金)50万元以上,其它经济组织应具有常年筹措30万元以上资金的能力。

  2.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具备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或仓容30万公斤以上,防漏、防潮、防虫、防污染及通风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粮食仓储设施。

  3. 具备粮食质量常规指标检化验及仓储保管能力。其中自行检化验及储存粮食的,应具备1名以上获得国家规定的有关专业资格的人员,以及计量、质检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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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具备这样的条件,应该怎么申请呢?

广东省的企业和单位,应该前往广州市东风中路313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楼710一号窗口去现场递交申请,通常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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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广东省粮食收购资格申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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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验、化验仪器和设施证明、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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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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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金筹措能力证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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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营场所及粮食仓储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出租人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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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2014年修正)第十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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